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发表时间:2021-08-19 17:11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与征求意见稿公示项目名称变更的说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原名为“锂电池负极材料及研究院项目”,已于2021年6月23日在广东东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锂电池负极材料及研究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信息公示》,后因项目申请审批名称变动,因此项目名称正式更改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需开展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本次为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请登录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8x1oJ_i78ug5dH9YOt-yw 提取码:lntn;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东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湛江市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盟产业园文莱路01号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9-8898699 电子邮箱:xujialin@dongdaochina.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广东东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